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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广电总局关于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的通知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0-11-05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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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动画制作企业:

根据“北京市转发广电总局《关于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85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和市、区《通知》要求,备齐申报材料。于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09:00前交至园区,由园区统一上报。

详情请咨询园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709191




附件一:

广电总局关于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近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艺术局、中央电视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教育电视台、中直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为支持和鼓励国产原创动画的创作、生产和播出,重点奖励对国产原创动画发展有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动画制作机构、动画产业基地及播出机构,国家广电总局决定设立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现将申请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其作品须为2009年获得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国产原创动画片(动画短片除外)。

二、请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向所辖区域内动画制作机构、电视播出机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和国家影视网络动漫研究院传达本通知精神,并按照《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的材料审核和申报工作。

三、申请2009年度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请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文艺处(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编:100866),申请材料包括: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申请说明文件1份、申请表1式2份,动画作品DVD光盘一套。


联 系 人:李 萌
联系电话:010-86092475 13810721941
传真电话:010-86091863


请点击下载附件: || 1.原创动画作品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评审办法(试行) || 2.最佳编剧奖申请表 || 3.最佳导演奖申请表 || 4.最佳动画形象奖申请表 || 5.最佳动画歌曲奖申请表 || 6.最佳动画短片奖申请表 || 7.最佳动画中篇奖申请表 || 8.最佳动画长篇奖申请表 || 9.最佳动画企业奖申请表 || 10.最佳动画产业基地奖申请表 || 11.最佳动画播出机构奖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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