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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资助的通知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3-08-15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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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进驻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打造一支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本年度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导航与位置服务、云计算、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海淀其他优势产业领域的人才和项目。

二、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包括在园区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等。

三、支持措施和申报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资助

1、支持政策

(1)对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活动并取得突破的创业领军人才,根据创新成就、区域贡献等情况给予资金奖励,每年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连续实施三年。

(2)对于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符合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优先给予股权投资支持。

(3)为在京无自有住房的创业领军人才每月提供2000元房租补贴,连续补贴三年。优先安排企业人才租赁住房。

(4)设立服务绿色通道,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提供代办服务。

(5)在创业领军人才的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参照相关政策条款给予相应支持。

(6)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在办公用房购置和租用方面,参照相关政策条款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产品、新技术优先在海淀区推广和应用。

2、申报条件

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是指企业的创始人和创始团队,需符合以下(1)至(3)条件或符合(4)、(5)条件之一。此外,创业领军团队成员均需在企业成立半年内入职,且一直担任企业高层管理职务:

(1)企业成立三年以内,在园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2)创始人和创业团队基本稳定,并且是企业的主要股东;

(3)创办企业已获得500万元(含)以上具备资质的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

(4)入选“千人计划”创业类人才、“海聚工程”创业类人才或“高聚工程”创业未来之星的人才,所创办企业在园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5)入选中关村“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的创始人(目前仍然在任),企业成立三年以内,在园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二)创新领军人才或团队资助

1、支持政策

(1)对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活动并取得突破的创新领军人才,根据创新成就、区域贡献等情况给予资金奖励,每年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连续实施三年。

(2)为在京无自有住房的创新领军人才每月提供2000元房租补贴,连续补贴三年。优先安排企业人才租赁住房。

(3)设立服务绿色通道,为创新领军人才提供代办服务。

(4)在创新领军人才的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参照相关政策条款给予支持。

2、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2012年1月1日(含)之后,以所在企业名义申报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

(2)承担“973”、“863”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立项五年以内)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原则上需为课题负责人(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同时,项目需由人才所在企业作为课题承担单位,或在海淀区实施转化和产业化。

(3)入选“千人计划”创新类人才、“海聚工程”工作类人才、“高聚工程”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人才,或为入选“十百千工程”企业(“十百千工程”入选企业原则上需成立三年以内)的技术总监或同等职务的人才。上述各类人才所在企业需在园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4)其他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文化创意、科技金融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其中:

文化创意领军人才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带专利、项目或资金(评估价值在2000万元以上),到园区内创业,未来五年内能实现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主要创办人或创业团队所有股权一般不低于30%;在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内具有较强知名度、号召力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的等高层管理人员;近五年来在文化创意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重要奖项的人员,奖项包括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的主要创作人员、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等。

科技金融人才是指自2012年1月1日(含)之后新设立或新迁入园区或新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的总部级和区域总部级金融机构连续聘用两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行长)或其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3年08月26日18时前发送至park@bjmmedia.cn,邮件主题请注明“领军人才+企业简称”。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09999
        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C座360室


请点击下载附件: ||  企业信息表 || 联络人信息表 || 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认定申请表 || 创新领军人才或团队认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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