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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促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2-08-20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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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进驻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支持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合作研发、共建研发机构和研发平台等多种类型的合作,促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现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的工商注册及纳税地在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范围内的园区企业,合作的高校或科研单位应位于海淀区。

二、支持措施和申报要求

1、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合作研发、共建研发机构和研发平台等多种类型合作。对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授予海淀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可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申报条件

(1)企业与高校或科研单位签订3年以上“产学研”合作协议,并且有来自合作单位的项目研发人员。

(2)在过去3年内,具有3个以上成功转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项目产值总额2000万元以上。

(3)企业2011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7%;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4)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平台的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同一企业与多个高校、科研单位共建多个研发基地、产业化基地的,视为一个产学研示范基地,不重复支持;已认定为海淀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单位不重复支持;专项资金支持申请由合作双方共同提出;“海淀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有效期为5年。

3、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见附件,首先按要求在2012年08月31日前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2)提交成功且预审通过后,纸质材料在2012年09月05日前报送至园区。纸质材料以A4纸型按顺序胶订制作,封面加盖公章,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目录和页码,装订整齐、牢固;如不能统一编写页码,不同类型材料请用彩色隔页纸隔开;并在书脊上标注申报机构名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每份须加盖公章(含骑缝章)。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成光盘,电子版材料文件名使用“申报机构+专项”名称。

三、联系方式
        电话:010-51709999          010-51709191
        Email:park@bjmmedia.cn
        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C座一层

请点击下载附件:|| 申报单位信息表 || 联络人信息表 || 申请表 || 综合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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