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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1-01-18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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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4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示范区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会议在皇苑大酒店召开。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出席。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成主持。中关村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中关村示范区企业、高校、院所代表与会。
会上,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梁平介绍了《示范区条例》的立法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介绍了《示范区条例》的相关配套文件制订工作;中关村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海淀区政府等单位领导以及示范区内企业、高校、院所代表分别就贯彻落实《示范区条例》进行了发言。
2010年12月23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经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实施。《示范区条例》在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从创新创业主体、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人才资源、科技金融、土地利用、政府服务和管理、核心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在法律层面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示范区条例》提出了新形势下中关村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坚持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推进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建设成为深化改革先行区、开放创新引领区、高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既适应了国内外高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也符合中关村以人才为本、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首都创新型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
《示范区条例》的实施,将在更大程度上释放中关村的创新活力,推进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催生一大批自主创新成果,为将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基础。
(来源:中关村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