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园区新闻
留学人员创业园 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5-07-01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http://www.bjmmedia.com.cn

园区各进驻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5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申报开办费资助资金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于近期回国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4、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点在园区范围内;

3、企业注册资本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申报人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4、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6份;

2、《附件材料》一式2份,包括:
        (1)《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或《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护照(包括留学期间护照)及出入境记录页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商业计划书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报企业拥有自主技术、知识产权则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3、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分别采用A4纸型胶装成册,申报表及其它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本批次申报的企业,请于2015年07月14日18时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C座366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09999
       电子邮箱:park@bjmmedia.cn


请点击下载附件: || 申报材料 || 汇总表 || 联络信息 ||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5年海归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5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32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32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23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23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19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19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16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16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