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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创业园 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海归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的通知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5-06-08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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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海归人才创业企业:

为加快推进人才特区建设,鼓励和吸引海归人才到园区创新创业,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2015年海归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现已启动,征集支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在园区内注册成立的海归人才创业企业。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1.企业注册于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中关村博雅留学人员创业园范围内;

2.符合园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方向;

3.企业应由海归人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海归人才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4.企业为海归人才归国5年内(即2010年08月31日后归国)初次创办,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

二、海归人才认定标准

海归人才原则上均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及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政府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员;

2.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3.在海外定居一年及以上的外籍人才;

4.长期侨居海外的华侨人才。

三、申报材料

1. 创业启动资金申报材料

(1)海归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

(2)海归人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海归人才企业股权结构证明(如目前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提供此章程涉及股本结构部分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若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请另附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4)海归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我驻外使领馆等出具的《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外籍人员身份证明;侨务部门出具的归国华侨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5)海归人才诚信声明(见附件)。

2.当年度创业类“千人计划”配套支持资金申报材料

(1)创业类“千人计划”企业配套支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

(2)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颁发的“千人计划”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海归人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支持措施

1.创业启动资金

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年度内新注册成立的海归人才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房租补贴、设备购置、团队建设及技术研发等。

2.创业类“千人计划”配套

对于当年度入选创业类中央“千人计划”的海归人才,按照中关村“高聚工程”资金支持的标准,给予其所在企业一次性资金支持,已入选中关村“高聚工程”的不再重复给予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准备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

2.同时,申报单位须以光盘形式提交材料电子版,应该按支持项目类别(创业启动资金、创业类“千人计划”企业配套支持资金)分别建立文件夹,各项文件以申报单位命名。

3.请各海归人才企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材料。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06月22日18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09999
        电子邮件:park@bjmmedia.cn
        联系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C座366室


请点击下载附件: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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