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5-18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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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现根据《海淀区促进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发展办法》(海行规发〔2009〕6号),发布促进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1. 编制本园区发展规划费用补贴
2.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贷款贴息
3.生态型园区建设项目投资补贴
4. 聚集优质企业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是指海淀行政区域内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为主的各种特色产业空间。
大学科技园支持办法按照《海淀区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1. 申报本园区发展规划编制费用补贴
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制定的符合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划方案,经园区管理部门认可,按实际发生的规划设计费用(或咨询费)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2. 申报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对2008年1月1日以后投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出的利息的50%,最高支持金额为300万元。
仍享受区政府有关政策支持的专业园区,继续按相关政策要求申报。
3. 申报生态型园区建设项目投资补贴
对2008年1月1日以后投资符合生态型园区项目,按项目投资总额2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4. 申报聚集优质企业项目
对自20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入本园区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的企业,将企业区级财政贡献的5%用于奖励该企业所在的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的建设管理机构。仍享受区政府有关政策支持的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继续按有关政策要求申报。
三、申报及审批流程
1.网上填报企业及项目信息,提交进行项目名称预审核。
项目申报首先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和项目相关信息。
提交成功后,请点击左侧菜单的“在办事项”,查看“事项当前状态”,预审通过后,打印《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作为申请材料之一(附在首页),会同本指南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2.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指定受理地点(或通过指定网站申报)。
3.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审批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批。
5.网上公示支持项目名单。
6.网上公布各申请项目的审批结果。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
2.申请材料按发展专项资金不同支持项目,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申报本园区发展规划编制费用补贴
申请书、经海淀园管委会认可的符合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划方案、规划设计合同及相关票证。
(2)申报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申请书、营业执照、工程合同、工程造价结算清单、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
(3)申报生态型园区建设项目投资补贴
申请书、申请单位与技术产品提供方签署的合同、生态型产品或技术简介、工程验收合格报告。
(4)申报聚集优质企业项目
申请书、自20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入本园区的企业情况及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相关证明材料。
五、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
鉴于今年的特殊性,本年度申报采取集中受理和动态受理。
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2009年6月18日
逾期未报者可采取动态受理,统一集中评审。
2.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受理单位:海淀园产业发展规划处(海淀招商大厦东613办公室)
联系人:陈凯诺
联系电话: 88496725
联系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6层东61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统一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厦一层西侧大厅专项资金受理窗口
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