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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3-02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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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1+20”政策力挺高新技术产业
每年投入资金逾8亿 出台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今后每年将有不少于8亿元政府专项资金注入海淀高新技术产业。日前,海淀区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了新战略。围绕《决定》的20项配套政策亦将陆续出台。
每年逾8亿元启动产业引擎
《决定》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以产业高端化为目标,加快高新技术产业调整;鼓励创新研发、加快公共技术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制定政策;整合各类要素资源,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创新政府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决定》提出,海淀区政府每年安排总规模不少于8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技术和产品创新、产业升级、融资环境改善、产学研平台搭建、相关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系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科技园区将产业定位在两大产业形态:“全链条成长”的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和“节点型”的以经营、决策、研发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总部经济,制定重点产业扶持政策给予集中支持。
《决定》要求,通过企业事务呼叫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政府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政府管理职能转变,重点做好园区规划、资源整合、完善产业生态环境、平台服务等工作,优化管理结构和管理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内容,构建新型服务企业机制,完善一对一服务方式,满足企业共性需求的同时,强化面向企业个性化需求的精细服务和随需服务。
多项投融资政策惠及企业
据了解,《决定》出台前,海淀园管委会先后组织7场企业座谈会,分别邀请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共计50余家企业、国家和北京市各界专家,多次参与讨论《决定》的相关内容,根据各方意见,对《决定》进行了10余次修订。务求“1+20”产业政策能落地开花。
《决定》提出,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拓宽担保渠道,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贷款融资,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型企业债券、信托发行、典当等方式融资,对企业给予贴息、补助。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升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向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建立绿色通道,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区级财政大力支持创新企业
据悉,在配套政策中包含有《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将制定海淀区创新企业标准,对海淀创新企业,特别是未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通过财政给予支持,鼓励和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迅速发展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决定》还提出,对高端人才来海淀区创业和工作,在人才引进、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企业聘用国际高端人才给予补贴。
配套政策中将包括《海淀区高新技术产品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对创新技术和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建立高新技术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对具有特殊性或唯一性的高新技术产品采取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在今年一季度要制定完成的配套政策还有:《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和实施办法》、《海淀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办法》、《海淀区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等共计20项。
记者观察
“十八条”催动春天的信心
寒冬过后又一春,2009年依旧春寒料峭时节,《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隆重推出,让我们对明媚的“春光”充满遐想,也让我们寄予2009乐观向上的信心。
当承载着太多的沉重和太多的感动,告别2008这个注定要烙在历史记忆中的难忘年份,2009,已经裹杂着波诡云谲向我们走来。去年,国家相关部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众多中关村企业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加之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企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严峻考验面前,政府又一次成为企业坚定信心、战胜困难的坚实后盾。经过广泛深入地调研和酝酿,海淀区适时出台《决定》,扶持和帮助高新技术企业,为2009年园区产业发展镀上了一道引人瞩目的亮色。
2009,海淀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将会如何演绎?换言之,人们寄望于继续增长的信心来自哪里?
信心源自于“政府正运用强大的力量积极对抗危机”。过去的一年,海淀区政府、海淀科技园区管委会面对各种突如其来的困难,同时间赛跑,紧锣密鼓地出台了大量的措施。仅以去年底为例,33家国产软件企业入选政府采购推荐目录,获得优先采购资格。政府投入1240万元支持22个环保循环项目,出资3000万元帮助中小企业抵御危机,安排1463万元支持六家大学科技园;海淀科技园区1300万元支持企业重大项目专项。区政府还协调北京银行提供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100亿元,用于支持海淀中小企业等项目……毫无疑问,“共渡难关”的群体意识已经在服务型政府那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海淀区政府始终如一地关注园区和企业的发展。
此次的《决定》明确提出十八条措施,要求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和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决定》的财政激励力度之大,惠及范围之广,实属罕见,正因为如此,有人将《决定》与1988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简称《条例》)的十八条措施相提并论,称之为“新十八条”。我们认为,从历史传承和延续来看,如果《条例》是“十八条1.0版”,1998年北京市政府颁布《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若干规定》是“十八条2.0版”,那么现今的《决定》完全可以看作是“十八条3.0版”。
“十八条3.0版”出台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变化和金融危机之时,与前两个“十八条”相比,除了管理服务体制等软件,还涉及产业发展、高新技术创新等硬件,它紧密结合海淀科技园区发展实际,又与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政策一脉相承,《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理念,紧扣时代发展的主旋律,为科技园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创新等各方面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温暖我们对2009的期冀。《决定》始于一年之春,我们期待海淀科技园区“春天的故事”将继续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