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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2-21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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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为推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区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区县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的方案》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开展区县企事业单位
专利试点工作的方案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正处在重要的历史机遇期。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部署,知识产权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为顺应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变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精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决定进一步深化专利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2007年在区县开展专利试点的工作经验,将专利试点工作职能部分下移,推动区县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扩大试点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在区县企事业单位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力争到2010年,全市试点企业总数达到3000家。为此,特提出此工作方案。
一、专利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一)专利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
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目的是建立多层次专利试点工作体系,形成各有侧重点和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内容,进一步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推进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点带面,推动北京市企事业单位自觉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经济和科技的竞争力,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和协调发展。
(二)专利试点工作的指导方针
专利试点工作必须贯彻党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提高区县和企事业单位竞争力服务,为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服务,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为提高社会的诚信、法治水平服务的方针。
(三)专利试点工作的工作原则
1.分类指导原则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各项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区县及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地区差别,对试点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2.突出特色原则
专利试点工作要突出不同区县各自的特点,鼓励各试点工作主体在其具有优势的方向上开展试点工作,由此带动知识产权工作和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试点工作主体可以在试点工作的基本内容框架下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各试点工作主体的特点对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
3.跟踪管理原则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跟踪各试点工作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各试点工作主体应定期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汇报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各项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做出必要的工作调整,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专利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工作职能。
1.对北京市各区县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2.根据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市知识产权局对区县试点及相关工作予以资金和其他支持。
3.适时组织区县知识产权局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调研。
4.对区县专利试点企业进行检查,保证专利试点工作的质量。
5.对区县上报的试点企业验收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二)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的主要工作
1.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的专利试点工作,并将名单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审核。
2.负责组织所属试点企业参加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培训。
3.根据各区县特点,制定针对本辖区企业的专利工作方案,开展个性化专利试点培训及相关活动。
4.配备专利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经费,建立专利试点管理制度
5.引导和鼓励本辖区内试点企业积极进行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参加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6.试点企业到期,负责对所属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将结果统计上报市局。
三、专利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价和管理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度对区县试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其纳入区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2.试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评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可按照《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对试点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四、区县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试点工作的管理
各区县知识产权要积极配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专利试点工作的管理,配备专门人员、经费开展专利试点工作。鼓励区县知识产权局按照本办法精神深入开展符合本地区特点的专利试点工作。
(来源: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北京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