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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7-12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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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所扶持的手机动漫是指使用主流多媒体技术制作,通过移动通信网传播,以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漫产品。手机动漫对培育新兴动漫业态,大力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动漫产业,推进传统动漫产业升级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推动原创手机动漫产业发展,鼓励扶持创作、推广和传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底蕴与时代精神、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手机动漫作品,鼓励网民喜爱、市场基础良好的优秀手机动漫作品进入传统市场渠道。2009年文化部扶持10部优秀原创手机动漫作品,支持其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扩大作品影响;扶持10个优秀手机动漫创作者(团队),支持其进一步投身原创手机动漫事业,提升创作水平。
一、申报时间:7月10日至10月10日(作品上传时间7月10日至10月7日)
二、申报人: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我国国籍的自然人。
三、作品形式:
1.手机动漫,包括漫画图片/彩信、手机动画、手机互动游戏、KJAVA、视频3GP等形式。
2.其他形式的手机动漫。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扶持的原创手机动漫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内容健康,主题鲜明,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2.具有创新精神,体现手机动漫艺术的特色与风格。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已通过移动通信网传播,具有良好的传播效果。
5.手机动漫作品技术参数要求:
5.1申报的手机动漫作品应在片头片尾加入“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9)参评作品”字样及画面(素材代码可从指定网站下载)。
5.2漫画图片/彩信
作品的格式:GIF或JPG格式;参赛选手在提交作品时需要提供三个尺寸128×128、176×208、240×320的文件;文件大小:40KB以内;预览图尺寸:128×128(动态gif)、60×60(jpg)。
5.3手机动画
手机动画是指运用Adobe的Flashlite、数码超智的WIVG和紫移通的VIS,所制作的适用于手机按次播放的动画作品。
5.3.1 FLASHLITE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尺寸规格:176×208、208×208、240×320;文件大小:150KB以内;文件格式:swf;截图要求:128×128(动态gif)、88×104(jpg)、60×60(jpg)。
5.3.2 WIVG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规格:176×208;文件大小:150KB以内;文件类型:CPK;截图要求:128×128(动态gif)、60×60(jpg)。
5.3.3 VIS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尺寸规格:128×128;文件大小:100KB以内;文件类型:VIS;截图要求:128×128(动态gif)、90×60(动态gif)、110×110(静态gif)、60×60(jpg)。
5.4 KJAVA
作品尺寸规格:176×208、128×128、240×320、128×160;文件大小:250KB;文件类型:.jar;截图要求:128×128(动态gif)、60×60(jpg)。
5.5 视频3GP
作品尺寸规格:128×96;文件大小:300KB以内;时长:90秒以内;文件类型:3GP;截图要求128×128(动态gif)、60×60(jpg)。
6.申请扶持的原创手机动漫作品需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7.未获得“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8)”原创手机动漫作品扶持。
(二)申请扶持的原创网络动漫创作者(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手机动漫创作实力、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创新意识,已创作手机动漫作品若干并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2.在手机动漫作品的创意、策划、美术、技术实现等方面能力较为突出。
3.已获得“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8)”原创手机动漫人才扶持的,需提交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成果。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扶持原创手机动漫作品须申报以下材料:
1.在指定网站填写《原创手机动漫作品扶持申请表》。
2.通过指定网站上传作品。
3.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4.通过指定网站签署版权声明协议。
5.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扶持的创作者(团队)须申报以下材料:
1.在指定网站填写《原创手机动漫作品创作者(团队)扶持申请表》。
2.通过指定网站上传代表性作品。
3.关于本人(团队)原创手机动漫创作与市场开发的报告。(陈述手机动漫创作与市场开发理念、创作与市场开发实践和创作与市场开发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5.通过指定网站签署版权声明协议。
6.申请者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7.获奖证明复印件。
8.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扶持资金使用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与作品获得扶持的作者和获得扶持的创作者(团队)签订《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创作生产责任书》,并加强对获扶持项目的监督。文化部有权对获得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申报程序:
1.手机动漫作品及创作者(团队)通过指定网站申报。文化部设立“原创动漫扶持计划”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通过指定网站提出推荐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应在本厅(局)网站上添加本计划指定网站的链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通过管理员权限登入指定网站后台系统,对所属地上传作品及创作者(团队)给予审核与推荐意见,以周为单位,每周五统一确认该周(上周五到本周四)预审核发布的作品是否合格,最迟请于2009年10月10日之前提出审核与推荐意见,逾期视为对该作品或创作者(团队)无异议。
请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一:原创手机动漫作品扶持申请表 || 附件二:原创手机动漫创作者(团队)扶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