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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促进企业上市“培育期”资金启动 拟上市企业、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可获资助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4-09-18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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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进驻企业及相关单位:

促进企业上市培育期资金现已启动,用于补贴支持拟上市企业、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等企业上市、挂牌的中介费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园区内依法工商注册并在海淀区办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主板(含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

2.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未来三年能够实现上市。拟在主板(含中小板)上市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符合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相应要求;拟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符合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应要求。

3.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北京市以及海淀区产业政策,属于重点支持或具有特色优势的行业。运作较为规范,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已制定上市计划,并与具有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签订上市合作协议。

5.尚未进入辅导期。辅导期计算起始日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上公示的辅导备案登记日期为准。

二、支持措施

培育期资金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的中介费用计算,分三年发放;每年上限40万元人民币,三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人民币。

补贴期间从申请之年起算。企业第2年、第3年申报培育期资金时须提交能够证明后续上市进展的材料;自列入培育期企业名单不足三年完成上市的,可一次性申请未享受部分补贴。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4年10月09日18时前发送至park@bjmmedia.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上市培育+企业简称”。预审后,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09999    010-51709191转101
        联系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C座36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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