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园区新闻
政策解读

免税政策——文化单位改制的催化剂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4-20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http://www.bjmmedia.com.cn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财政部于近日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政策问题下发了通知。根据通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问题由来已久,相关政策的出台让这个问题的解决日期越来越近。文化单位改制已经不再是改还是不改的选择题,而是如何改的问题了。免税政策的出台无疑成为文化单位改制的催化剂。

部委联动体现政府改制决心

政策规定,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北京道略文化传媒产业研究中心高级咨询师郭亚军表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问题由来已久,相关政策的出台让这个问题的解决日期越来越近。文化单位改制已经不再是改还是不改的选择题,而是如何改的问题了。充分利用政策,确定合适的改制方案,为长远发展建立持续的竞争力,这是文化单位当前要重点考虑的。

他表示,财政部的政策更多的是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推动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单位分属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和文化部,这些部委联合起来推动改制,反映出我国政府进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的决心。

出版单位可能最早完成改制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分为:新闻出版单位(如出版社、报刊社等)、广播影视单位(如电视台、电影制片厂、广播电台等)、文化艺术单位(如文艺表演团体等)三大类。这几类单位都在进行改制,其中新闻出版单位尤其是图书出版单位改制的力度很大,也是有可能最早完成所有经营性出版单位改制的。

非喉舌类文化产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非喉舌类的文化产业,如电影、出版物发行等不具有意识形态职能,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条件的可通过股改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条件成熟的可申请上市。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经营范围。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分销和广告经营等领域允许外资进入,促进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缓解改制主体的经济压力

“一个中等规模的出版社改制需要6000万元以上的资金补缴养老保险费,这笔巨大的费用谁来承担?”一位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人士表示。郭亚军表示,免税政策减轻了文化事业单位改制的压力,让文化单位的改制变得更具可行性。改制的很大阻力来自于改制成本,而税收优惠可以缓解改制主体的经济压力。

他表示,改制成本最大的一块是人员费用,包括补缴养老保险费、给退休人员的补偿等;其次是改制执行费用,如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咨询费用等;此外,还有土地租赁费用等。具体费用各社情况不一。

作为改制的配套政策,财政部针对改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必要而有效的,可以为改制的顺利进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免税期限有限 越早改制越有利

郭亚军表示,免税政策的出台,会让改制主体感觉政策明朗,从而放弃等待的心态。在改制试点时的一些优惠政策到期后是否还能延续是很多单位在观望的。

财政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过后再延续的可能性很小,从享受税收优惠期的角度考虑,越早改制就越有利。作家出版社社长助理刘方也表示,事实上,很多提前改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已经享受“退税”政策了。

(来源:北京商报-文化创意产业周刊)



上一篇:国税总局将出台创投发展税收新政策
下一篇:关于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32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32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23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23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19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19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160㎡写字楼出租
核心区5A级写字楼招商
160㎡,精装修
([2017-10-18])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