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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3-23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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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07]2868号),对示范园区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资助。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
(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五)本年度申报企业为2008年或2009年度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的企业。
二、专项资金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
(一)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关经验、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三)项目实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四)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包含一定数量有效授权发明专利;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需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申报项目已获得银行贷款。
三、支持额度
实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项目按照当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拨付专项资金后遇贷款利率调整的,贴息额度不作调整。
四、申报与受理
(一)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
5.与银行签定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
(二)申报时间:2009年4月1日—2009年8月31日。
园区各进驻企业如有申报需求,请联系园区办公室咨询详情。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办公室: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10-51709191转101
E-mail:park@bjmmed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