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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2-06-12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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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第七批(2012年第二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申报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于近期回国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4、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符合北京市产业规划,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点在园区范围内;
3、企业注册资本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申报人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4、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以后。
三、提交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表》;
2、《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或《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护照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商业计划书复印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报企业拥有自主技术、知识产权则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10、《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人员汇总表》。
电子材料需于6月30日前发送至园区,通过辅导后报正式材料。
正式材料包括: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表一式5份,其它相关材料各1份。申报表及其它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人员汇总表》另附,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全部电子文本。
提交材料中,如企业未作验资报告可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替代。
四、时间安排
2012年拟组织三次答辩、评审工作,分别在第二、三、四季度的第一个月(四、七、十月)。
各申报企业根据答辩、评审时间安排准时参加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2年07月05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园区服务体系办公室(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C座一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09191转109
电子邮箱:park@bjmmed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