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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1-03-12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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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税负相对较重,对其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李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教兴国、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中小企业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大力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李兰说。
李兰建议,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加大并落实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一是降低中小型微利企业的“门槛”。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型微利企业的“门槛”定得较高,建议进一步完善、细化《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条款,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二是借助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一方面,对连续几年稳健发展、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经营达到一定年限的中小企业实行差异化税收政策;另一方面,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完善科技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开发,可制定对企业税后利润用于再投资的部分予以退税的政策。此外,对于中小企业在技术开发经费方面的支出,引进科技人才方面的支出也可适当给予税收优惠。
四是扩大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税收优惠应改变现行的以地区优惠、经济性质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倾斜为导向的优惠;优惠形式也要多样化,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形式,并应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优惠范围。
五是加快“费改税”步伐,清理对中小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建议对各项收费该取消的取消,可以改为税的尽快开征相应的税种,其余的合并成一种费,由税务部门或工商部门负责征收,这样可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便于中小企业抵制各种不合理收费,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