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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1-01-27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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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明确了海淀企业人才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同时首批500套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住房启用。
海淀园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启用的企业人才租赁住房位于海淀北部苏家坨地区。目前租赁住房申报指南正在制定过程中,申报者有望在今年4月实现入住。
根据《办法》,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住房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企业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为中关村“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海淀区重点创新型企业、海淀区重点企业或承担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统筹支持项目的企业以及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人才所在企业;承租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住房人数最多为100人;未在自有用地配套建设职工宿舍等住房。
海淀园管委会负责认定申请企业资格、受理企业申请和确定分配方案。将根据房源投放情况,适时向辖区企业发布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住房申请通知,采取分批集中受理方式接受企业申请。
符合住房申请条件的企业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企业统一审核并将企业人才个人信息公式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企业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淀园管委会提出申请。
《办法》规定,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标准为,家庭人口在2人以及以下的,配租一居室;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上的,配租两居室。租金水平应当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且高于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企业同一人承租海淀园企业人才租赁住房最长不超过五年,一年一签。
据了解,海淀区计划到2012年共筹集企业人才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85057平方米,总计5000套。目前一期已开工建设和收购房源2125套,其中500套房源已竣工启用。
(来源:科技园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