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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2-11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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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三亚创意产业园开发建设,三亚工商局日前出台十项措施,加大服务力度。
第一,鼓励支持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园区内兴办自主创新型企业。凡是在园区内的企业以研究所为组织形式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准予登记注册。
第二,允许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无瑕疵股权,向在园区内注册登记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第三,凡是在园区内设立的企业名称不需体现行业特点,行政区划可置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外商投资企业无须使用控股股东字号为企业名称。
第四,鼓励并支持国内外各大专院校以及科研机构在园区内设点研发。
第五,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凡是在园区内设点研发的企业与机构,其经营范围可以简明表述为“研发”。
第六,凡是在园区内设点研发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达3个以上、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000万元以上的,可予集团登记。
第七,在园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如确有特殊情况超过国家现行规定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延长入资的,经企业申请和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准予修改入资期限或延长入资期限,出资不足部分可延期一年缴足。
第八,对园区内企业情节轻微的违章行为,以教育为主,责令改正,免予处罚。
第九,鼓励支持园区企业走品牌战略发展道路。引导其以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做大做强企业,扶持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第十,建立与市科委、园区管委会工作协调机制。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