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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出版业对民营资本开放 发行渠道成关注热点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11-18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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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下发音像(电子)出版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民营企业参与音像(电子)出版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重组的大门由此打开。

《通知》将避免出版社空壳运转

随着《通知》的下发,对于地方和高等院校所属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改制时间定在了2009年年底,与此同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音像(电子)出版单位也必须在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制。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政策许可领域、范围参与音像(电子)出版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重组。

据业内人士分析,我国音像(电子)出版业的产业集中度不高,出版单位的规模普遍偏小,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音像出版单位不足40家,多数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缺乏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批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靠买卖版号维持生存,原创能力严重萎缩,“空壳化”现象严重。而且电子音像出版社制作出版的产品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发展变化,民营工作室却迫切希望独立制作开发产品,独立发行。所以就出现了出版社挂版号的现象,这种现象也被称为买卖版号。目前,电子版号的价格在3000元-5000元之间,音像版号价格大概在1500元-3000元之间。

为进一步加快音像(电子)出版业体制改革步伐,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和“三个一批”的具体实施方案。

对于实力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音像(电子)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上市融资、出版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力争在3年内培育5至8家大型音像(电子)集团公司。其中包括重点支持组建2至3家以音乐为主业,集音乐创意、出版、制作、复制、发行及歌手演艺等于一体,在3年内实现净资产和年销售收入双超10亿元的大型集团公司。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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