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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3-02-05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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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而制定。《办法》所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创新发展、重大应用示范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工作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据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瓶颈制约,政府适当给予扶持和引导,激发创新活力;二是坚持集中资金、扶持重点的原则,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明确的重大工程、重点发展方向,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资金,综合扶持,促进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引导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区域集聚发展,鼓励创新资源密集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三是坚持区别对象、创新方式的原则,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及阶段性特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和支持方式,并做好与其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协调配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据介绍,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采取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参股,共同发起设立或增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发展。
此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还包括产学研协同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区域集聚发展以及行业或产业发展需要确定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对已通过中央基建投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工程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一般采取拨款补助、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方式,并根据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进行适当调整。参股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程序、资金拨付等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来源:中国创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