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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2-06-18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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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每个企业或单位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修改后的办法要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此外,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具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以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等条件。同一年度,每家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从去年开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将完善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2012年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总规模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同时提出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表示,国家出台包括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治理乱收费以及专项资金等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主要目的是改善小微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事实上,现在小微企业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员缺乏、招不到工人,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工人的技能。”陈乃醒表示,中小企业要发展,关键还是要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因此,国家应多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息、无息和长期贷款,鼓励企业利用长期贷款改造生产技术和生产基础,提高企业自动化和机械化,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内的各项支持措施也应向这一方向倾斜。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